在上一篇文章中,我們有提到最近的新聞說 iPhone 16 可能會因為 NCC 委員人數不足,導致無法開會審核 iPhone,以至於 iPhone 將無法如期開賣、甚至無法上市。
這個消息在社群上也有相當多的討論,但是大家都覺得很不解,難道 NCC 委員他們是負責審驗的嗎?出缺了就不能審了嗎?每一隻手機要賣掉開一次審查會嗎?種種諸多的討論。
這裡我想說進一步讓大家知道,為什麼 NCC 委員會人數不足會導致 iPhone 無法開賣。
iPhone 開賣一定要通過 NCC 嗎?
是的!
根據目前的法規,像是手機、電腦、平板、智慧穿戴裝置、運動相機、電視、微波爐…等,只要含有無線技術、射頻技術、藍牙通訊….等相關協定的產品,都需要通過 NCC 的核可才可以開賣,所以不止是針對 iPhone。
這是法律上的要求,我們就法論法,至於是否合理這個就是另外一個層次的討論了,這部分我們不深究。
為什麼委員人數不足會導致 iPhone 不能賣?
上面說過 iPhone 開賣必須要由 NCC 審核通過才可以賣,而 NCC 是每週開一次會議來審核這些產品。
根據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》第 10 條第 3 項的要求,每次開會的決議需要 NCC 委員總額(就是 7 人)一半以上(至少 4 人)同意才算。
也就是說,如果 NCC 委員會只剩下 3 個人,就一定無法達到上面要求的 4 人以上同意這件事,所以 iPhone 的案子送進去以後,就算 3 位委員都同意,還是無法通過。
為什麼 iPhone 是這些委員在審核?
這些 NCC 委員只是開會審核由實際的業務單位送進來的報告,替這些報告背書,並公告這個產品通過了國家單位的審核,可以開賣。
而實際上真正在做技術審核的人,當然還是公部門的公務人員、委外的技術單位,所以並非是這些 NCC 委員一件一件審。
既然業務單位審核過了,為什麼還要 NCC 委員會審一遍?
這就很像一間公司要辦活動,下面的人已經確認過整個案子沒問題可以開始執行了,但最終還是要呈報到上面的長官那裡去蓋章一樣的概念。
所以在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》裡面也有規定,公告案與許可案(就是可不可以開賣)必須由 NCC 委員會審議後才能決定,並不能授權內部單位(就是實際檢查的業務單位)自行決定、公告。
而且這個是法律,不是 NCC 的內規,所以如果要調整這個必須要透過修法來處理。
還有哪些產品會受影響?
最後,想跟大家分享 PTT 網友 zu5462 大大所整理的一份名單,他抓了前 10 大廠商即將要發布的中、高階手機會不會受到這次 NCC 委員人數不足而無法審驗通過的狀況,下面這一段多是他原文,我只做簡單的格式整理。
Apple
iPhone 固定九月發,可能會受到影響,因為剩下一個多月,審驗作業也還需要時間,而且 Apple 通常不會太快把東西送出去避免曝光。
Samsung
摺疊機已發,A 系列一年一發,下一次發應該是明年 S25 了。
Pixel 9 系列都已通過認證,毫無影響。
Asus
Zenfone、ROG 今年已發,所以也無影響。
Sony
Xperia 5v 去年 9 月發,但今年不確定有沒有 6 代,如果有可能也會影響到。
oppo/realme
oppo 下半年 Find 系列可能有點危險(Find N3 去年 10 月發售)、Reno 系列 12 已發。
realme GT6 因為月底就要發,所以大概已經通過認證了,另外還有 realme 13 系列(預計 8、9 月發)也可能會受影響。
小米
近期會發的小摺已經通過 NCC 認證,不過 14T 系列可能也會受影響,因為 13T 去年是 9 月開賣。
vivo
高階旗艦應該是等年底,這個不一定會有影響,中階 V40 還沒看到(歐洲已發,但 V29 去年是 9 月發),查 NCC 仍有一款保密機種已經審查通過,大概就是 V40,如果是的話就不受影響。
總結
簡單來說,產品的檢驗是由技術人員進行的,他們負責對產品進行詳細的技術審查。
但是,這些技術審查的結果需要由 NCC 委員會開會審議,並對結果背書、同意和蓋章後,產品才能上市銷售。因此,NCC 委員的審議會議召開與否,是產品正式通過型式驗證並上市的必要程序。
這也是為什麼無法召開,iPhone 16 上市就會受到影響的關鍵原因。